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- 军人联盟论坛 (http://jrlm.jrlm81.com/bbs/index.asp) -- 论坛事务 (http://jrlm.jrlm81.com/bbs/list.asp?boardid=52) ---- 军人联盟论坛管理员守则 (http://jrlm.jrlm81.com/bbs/dispbbs.asp?boardid=52&id=66490) |
-- 作者:胜利 -- 发布时间:2010/10/25 11:15:42 -- 军人联盟论坛管理员守则 军人联盟论坛管理员守则
军人联盟论坛管理队伍是指少将、中将、上将级别的版主和管理员(以下通称版主)。根据论坛发展与管理协调的需要,应该对论坛管理队伍进行及时更新和调整,主要管理员最长任职时间为三年,届满可以通过选举连任。为保证论坛管理队伍的绩能高效,特制定以下工作要求。
第一部分 版主的职责 认真遵守、模范执行《军人联盟基本守则二十条》。版主作为版面的具体管理者,具有以下职责:保证言论安全、促进版面发展、营造良好的讨论氛围、接受并及时回答网友对版务管理问题的咨询等。版主应明确自己的职责,并在版务管理中切实履行。
第二部分 版主的权力 1. 版主是一个版块的领袖,可以起到号召大家的作用,并可以组织相关活动。
第三部分 版主日常工作规范 保证言论安全: 促进版面发展: 营造良好的讨论氛围: 版务咨询的接受与反馈:
第四部分 对正常工作及表现突出的奖励 1. 对经常打理版块正常工作的版主,年终评定时授予“最佳版主勋章”;
第五部分 违反工作规范的处罚 版主长期缺勤、权限外借、严重失职,将进行免职处理。长期缺勤:指一个月不请假未上岗者。权限外借:将拥有管理权限的ID外借给他人使用视为权限外借。严重失职:对版面缺乏引导、使版面非主题帖泛滥;对版面缺乏管理操作,版面经常出现争吵和人身攻击等情况并未进行调解。
第六部分 附则 1.《军人联盟论坛版主工作要求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。 |
-- 作者:胜利 -- 发布时间:2010/10/25 11:54:58 -- 欢迎广大会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|
-- 作者:五行真人 -- 发布时间:2010/10/25 14:41:25 -- 学习了,努力践行,坚决支持! |
-- 作者:凭缘相逢 -- 发布时间:2010/10/25 14:51:03 -- 已认真阅读、积极响应并坚决贯彻落实! |
-- 作者:林正 -- 发布时间:2010/10/25 20:58:30 -- 做斑竹不容易啊,向各位斑竹致敬! |
-- 作者:马立昆仑 -- 发布时间:2010/10/26 0:16:46 -- 高标准,严要求,是当兵的口头禅,用在网络上也合适。 向各位斑竹们致谢了,有你们的辛勤工作和细致的把关,才有今天和谐的论坛哦。 |
-- 作者:绿洲 -- 发布时间:2010/10/26 1:10:03 -- 积极响应和倾力支持 |
-- 作者:蓝天 -- 发布时间:2010/10/26 10:08:31 -- 管理们能自愿的学习支持真是难得。谢谢大家的支持! |
-- 作者:难得糊涂 -- 发布时间:2010/10/26 10:46:24 --
可以称“军人联盟论坛版主工作规则”。版主还应该负责整理、提炼、编辑本版有价值的资料,建立版块资料库,作为军人联盟资料库的二级库,按年度分类向军人联盟资料库提供电子版。军人联盟在此基础上编辑《军人联盟论坛图文集》电子版。 |
-- 作者:闲云漫步 -- 发布时间:2010/10/27 9:35:35 -- 认真学习,条款很仔细全面,支持 |